扬州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优化 安家费与租房标准调整

扬州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优化 安家费与租房标准调整

类别:职场快讯 时间:2026-05-07 浏览:
扬州市优化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明确不同层次人才租房与购房资助标准,调整申报材料要求并规定申请截止期限,完善人才引进激励机制。

  中国江苏网8月11日讯 本报9日刊发的首批申报市区人才住房保障资助人员名单及资助金额确定的消息,引发关注。记者昨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吸引人才,我市对年初出台的人才住房保障资助政策进行了优化。为此,本报邀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处长何永桂就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不同人才享不同住房保障政策

  根据《扬州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办法》,主要是在高层次人才来扬工作租赁房屋或新购买住房时适当资助,租赁房屋年限最高不超3年。

扬州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进一步优化 院士购房全额资助(图1)

  两院院士,市以上引才计划入选者,省以上专家,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人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及外籍人才和企业(载体)认为发展需要的实用型人才,经认定后可享受不同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租房和安家费资助资金由市政府、所在区政府(管委会)和所在企业(载体)按不同比例共同承担。

扬州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进一步优化 院士购房全额资助(图2)

  院士购房(不超200平方米)全额资助

  据了解,安家费资助分为五种类型: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给予所购房屋(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全额资助;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给予所购房屋(最高不超160平方米)60%资助;江苏省“高层次双创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江苏省“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给予所购房屋(最高不超过130平方米)50%资助;江苏省“博士集聚计划”入选者、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给予所购房屋(最高不超过110平方米)40%的资助;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优秀博士人才给予所购房屋(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30%的资助。

  此外,租房资助的享受人员分七个类别,最高标准是每人不超过每月6000元;最低不超过每月500元。

  【特别提醒】

  租房资助申请有规定期限

扬州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进一步优化 院士购房全额资助(图3)

  对于涉及面最广的硕士人才、全日制本科人才和企业发展紧缺(重要)的实用型人才,如2014年1月1日以前已在扬工作、目前在市区无房且所在企业未提供租房的,需在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向当地人社或人才服务部门提出租房资助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租房申报材料调整为5类

  高层次人才租房申请所需材料,由原来的10类调整为以下5类: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符合租房保障标准最高类别的人才对象条件证明;等等。

扬州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进一步优化 院士购房全额资助(图4)

  安家费材料调整为5类

  高层次人才安家费申请所需材料,由原来的8类材料调整为5类: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符合安家费资助标准最高类别的人才对象条件证明;属于申请人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证明;等等。记者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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